NIFS设立20周年纪念国际交流摄影比赛
2009-12-04

NIFS设立20周年纪念国际交流摄影比赛
征集作品

为纪念(财)奈良•丝绸之路博览会纪念国际交流财团设立20周年,特举办以「交流 ~你遇到的地方的国际交流~」为主题的摄影比赛。
征集在奈良县内地方拍摄的国际交流以及与世界人士交流的照片和有关照片的情节描述。(150字以内)     

【征集主题】
「交流 ~你遇到的地方的国际交流~」

【征集期间】
2009年10月17日(星期六) ~ 2010年1月16日(星期六)

【参赛方法】
写明姓名、年龄、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作品标题和有关照片的情节描述(150字以内)、拍摄地点(限定奈良县内)、摄影年月日,将数码影像(jpg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photo@nifs.or.jp)或存放在光盘上寄到接受处。
电子邮件: photo@nifs.or.jp
寄 至: 〒630-8301 奈良市高畑町102 奈良国际研修馆内
(财)奈良•丝绸之路博纪念国际交流财团

【评审方法】
参考NIFS主页登载的参赛照片因特网投票情况,由主办者和主办者
委托的评审员进行评审。(投票期间 2010年1月中旬 ~ 3月上旬)

【获奖发表】
3月下旬

【奖 酬】
大 奖   1 件 旅行券 面值 3万日元
优秀奖   3 件 礼券 面值 2万日元
佳 作   5 件 奈良特产品组套

【参赛规定】
■ 参赛资格不问。
■能参赛的作品只限参赛者本人拍摄的未发表、未参加过其他比赛的作品。 (修剪作品也如此)
■能参赛的作品只限2007年以后在奈良县内拍摄的作品。
■能参赛的影像大小是640╳480像素以上3072╳2304以内,文件只限jpg格式。
■ 参赛每人可参加3件,获奖1人以获1奖为限。
■不接受合成、删除等经过加工的照片。但修剪、对比、彩色平衡等的影像调整可以。
■有关作品被拍摄对象的肖像权及其他权利,应由参赛者负责获得被拍摄对象的同意后方可参赛。如被拍摄对象尚未成年,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方可参赛,主办者不负涉及肖像权侵害等一切责任。
■ 万一,参赛者的参赛作品与第三方发生纷争时,参赛者本人应负责解决该纷争等,不可给主办者及其他参赛者带来一切烦扰。
■ 参赛作品可能使用于NIFS主页或印刷物等,参赛者应不考虑报偿给予同意。